2011年1月7日

东阿阿胶:可以无限提价了

关于阿胶价格问题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249号
 

菏泽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阿谷停云”牌阿胶价格的请示》(菏价呈[2010]23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鲁价格发[2010]84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鲁价格发[2010]242号)的规定,阿胶、龟甲胶、鹿角胶等产品不再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各生产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合理制定销售价格。
  各类医疗机构(含零售药店)经营阿胶等中药饮片,按照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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