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

乔丹和他的极限--写在MJ步入名人堂

出于谨慎,美国媒体在用“greatest”这么夸张的字眼来描述一个球员时,前面总要加上一个“one of”,唯一例外的是迈克尔・乔丹,在NBA他是公认的史上最强,没有之一。正如纪录片《Jordan Max》所强调的,乔丹存在的核心价值,即他代表着篮球场上各种各样的极限。一晃儿公牛23号离开11年了,现在的问题是:逾越那些乔氏极限的可能性是否真的存在?


                   

 

Max 1.奖项


1次NCAA冠军,2届奥运冠军,2次扣篮冠军,5次常规赛MVP,6次总决赛MVP,9次年度防守阵容第一队和1次DPOY,10届得分王……无论博尔特用多么夸张的成绩刷爆百米纪录,观众都会在震惊的同时坚信将来会有更快的纪录诞生,相比之下乔丹在篮球场上留下的这些数字化成就,则让人绝望得多。随着时间流逝,奥尼尔、邓肯甚至科比,都已永久失去了超越这些纪录的机会。勒布朗还有戏吗?OK,就让我们大胆假设他最终可以拿到半打冠军,并且真有勇气到扣篮大赛上秀罗圈腿,但10次得分王?这意味着从26岁到35岁的十来年里他至少还要再拿9次,直到2020年仍是联盟里最受哨声偏爱的大杀器……算了吧,MJ35岁摘下最后一届得分王的神奇,是不可复制的。更重要的是,MJ篮球生涯中的后6次得分王都发生在夺冠季,疯狂的个人秀与壮丽的球队史诗紧紧咬合。而后来者们,无论艾弗森、科比,还是勒布朗、韦德,都难以两者完全兼顾。有且只有MJ做到了:比赛是五个人的,也是一个人的。

可以肯定的是,现役NBA球员中没人能在可以量化比较的终身成就上超越乔丹。当然在无限期的未来,仍旧存在可能。

Max 2.美感

如果单论史上球风最美者,我也许会把票投给魔术师,但魔术师的诸多特质空前绝后,干脆到了无从效仿的地步。而迈克尔・乔丹的那些招牌动作、比赛风格则更像具备传唱性的流行音乐,随便一个中学生都可以在水泥球场上吞吐舌头后仰跳投。就风格传承而言,MJ也不像魔术师孙悟空般的石破惊天无门无派,他对飞人系前辈有着明显的传承与递进。而迈克尔・乔丹的真正价值在于:他是一个集大成者。当然你也可以说:他只不过是把一切关涉比赛观赏性的因素,推向了极致而已。比这些更重要的是,MJ在无数球迷心中定义了一个顽固的审美标准,尤其是在中国,科比、卡特、麦蒂们被追捧的程度远高于米勒、哈达威以及如今的詹姆斯,因为前者更接近乔丹标准——俊逸的身形,杀人的眼神,劲爆的空中作业。井上雄彦在他的《灌篮高手》中,则用流川枫这一角色将乔式审美标准彻底脸谱化了。

或许是因为迈克尔・乔丹当初美得实在不留余地,以至后来效仿者虽众,却无出其右。纵然把胜负、奖杯统统抛开,单论“打球帅”,迄今也只有文斯・卡特在扣篮这一个单项上,被相对广泛的公认为比迈克尔“好一点点”。

Max 3.城市英雄

众所周知,迈克尔・乔丹每次复出与隐退,都会直接引发其合作公司股价,甚至道琼斯综指的暴涨暴跌,MJ之于芝加哥,则更是代言人和摇钱树,1998年他最终挥别风城时市政官员们几乎老泪纵横,因为由此而来的经济损失是以十亿百亿美元计的。在北美职业体育史上从来没有另一个运动员能像他一样,对一座城市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当然这么比较可能并不公平,比如说韦斯特、魔术师、科比对主场城市的影响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像MJ对风城那样一手遮天,因为在洛杉矶你除了做一个球星,不可能成为马龙・白兰度、斯皮尔伯格、迈克尔・杰克逊、布拉德・皮特们的结合体。那么勒布朗・詹姆斯呢?温州太太炒房团会因23号的存在,而拯救克利夫兰低迷的楼市吗?有人会专门为了朝拜,而把那儿当作旅游城市吗?

跳出城市的小圈子,在引领NBA全球影响力的功用上,乔丹仍然远远超过了其他球员。当年罗德曼抱住MJ大腿迅速出位,一度蹿升至全球曝光度第二的美国运动员,但如今你根本不敢想象,阿泰斯特因为身处湖人,就能摇身变成花边之王或者代言更好一点的品牌。

Max 4.关键先生

从未在总决赛中失手,六冠途中几乎射进了每一个最后关头的必要进球,无论韦斯特、魔术师、伯德、邓肯的关键表现何等风情万种,张伯伦、鲨鱼巅峰时期的个人统治何等轻松,米勒、霍里、费舍尔们的绝杀何等冷酷,你都必须承认:迈克尔・乔丹才是最好的关键先生。毫无疑问,公牛霸业中有大卫・斯特恩暗中的推波助澜,但事实上类似的恩惠遍布于各个时期联盟高层所力挺的球队或球星,而只有乔丹和他的公牛队,自起势之后就再未辜负宠信。作为一个铁杆爵士迷,我曾无数次诅咒MJ推在拉塞尔屁股上的那一巴掌,但终究不能为卡尔・马龙之前的魂不守舍找出任何借口,不能狡辩总决赛第三战54:96这么恶心的失利是拜哨子所赐。而且在乔丹罄竹难书的关键演出中,大多数进攻都是通过投篮(或完美分球)而不是罚球完成的。

Max 5.粉丝团

对一个公众明星而言,1980和1990年代无疑是最好的时光,电视机的普及让他们既不像远古名人那样缺乏曝光和露脸机会,也不像网络时代的名人那样惨遭肢解,每块皮囊都要塞到显微镜下放大,任人笑骂评说。当姚蜜姚黑科蜜科黑勒布朗蜜勒布朗黑们等量齐观,永无休止的论战时,老乔应该感谢上帝,至少在他的巅峰时期,赶上一段清净。另外在电视转播稀缺的年代,观看比赛的珍贵感是迷人的,每个少年都有翘课偷看总决赛的集体记忆,而如今YouTube的予取予求,让一切失了味道。

与当下五光十色的NBA粉丝团不同,90年代在中国乔丹及公牛队的全民支持率是惊人的。1998年总决赛时我读大一,是班里唯一公开支持爵士的逆贼,后来直到公牛问鼎,才听一个兄弟在酒桌上哭诉:他深爱犹他,但不敢说。NBA在海外的拓荒期,迷NBA基本就意味着迷乔丹。而同期的美国,迈克尔・乔丹也几乎是联盟绝无仅有的,每到客场仍拥有大量粉丝的球员,当记者抛出“最喜欢的球星?”这种问题时,70后80后的NBA球员十有八九会说乔丹,然后补充一句“我是看他打球长大的”。

不会再有那样的年代了,也不会再有那样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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