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

贵州茅台酒保护面积延伸7平方公里

新华网贵阳4月7日电(记者李放)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宣布,对于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进行调整,将原有的保护名称"茅台酒"调整为"贵州茅台酒",而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面积延伸约7.53平方公里,总面积约达15.03平方公里。

贵州茅台酒独产于中国西南部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与苏格兰威士忌、法国科涅克白兰地齐名。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被列入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被中国确定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

贵州茅台酒于2001年3月29日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向质检总局提出申请,调整茅台酒(贵州茅台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称及保护范围。质检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后近日予以批准。

调整后的茅台酒产地范围地处赤水河峡谷地带,东靠智动山、马福溪主峰,西接赤水河,南接太平村以堰塘沟界止,北接盐津河小河口与原范围相接,现总面积约15.03平方公里。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4/07/c_1152960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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