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王老吉商标案后事难了:谁来为行贿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 11:00  《法人》

  王老吉商标案后事难了

  关于市场经济的立法已经存在缺陷,这导致市场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在现有的法律范畴内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如果不加快立法进度,类似“王老吉”商标这样的争议就不会停止

  文 本刊实习记者 谭古丽 * 实习生 陈攀

  6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加多宝申请“撤销仲裁委对王老吉商标案判决”一案。

  这是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重获加多宝商标之后,双方又一次的剑拔弩张。

  商标争夺案的步步升级,焦点就在于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益民在2001年8月至2003年6月期间,分三次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300万港元及其后果。在李益民三次受贿后,双方企业于2002年11月和2003年6月分别签署协议,最终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而这次商标裁决,再次引发对于受贿后签订协议是否有效的热议。

  受贿后“协议”有效性之争

  从仲裁结果来看,两份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是基于两个前提,即陈鸿道行贿事实成立,且行贿事实与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因果关系。

  “我觉得裁决结果本身在法律上没有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补充协议是无效的,仲裁裁决也做了这样的认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说。

  然而,继加多宝向法院提出撤销该裁决书的申请后,6月21日,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财经法律评论员刘兴成也对这一裁决结果提出了异议:“这次裁决很可能有误,双方签订的两个补充协议是有效的。”

  他向《法人》记者表示,在两个补充协议的签订中,如果广药集团没有召开董事会或其他决策会议,李益民擅自利用权力给补充协议盖上公章,那么该恶意串通行为就损害了广药集团的利益,两个合同当然无效。

  但如果签订的两个补充协议是经过广药集团集体研究决策,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行贿受贿行为与恶意串通签订合同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关系,两个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裁决结果出来后,加多宝认为其为王老吉创造了巨额品牌价值,现在裁决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对其不公平。

  “这反映了商标法的立法缺陷。”中国政法大学科技园商标研究中心秘书长邵男从立法的角度阐明她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她表示,商标法相对专利、版权而言,和不正当竞争法联系更紧密、更依赖于不正当竞争法。这就要求商标法在调整市场经济时,更多考虑利益平衡。而目前无论是王老吉案还是IPAD案,均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商标法还欠缺平衡商标许可人及被许可人利益的机制。

  谁来为行贿担责

  在王老吉商标争夺事件步步升级的同时,也引发公众对于行贿者陈鸿道的追责。

  受贿方李益民已于2005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作出15年有期徒刑的终审判决,而行贿方陈鸿道则在当年取保候审中弃保潜逃。

  对于陈鸿道个人的追责问题,6月21日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加多宝方面对外出示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纸通知,显示已对陈鸿道案件终止侦查。加多宝就此称广州检察院已撤销陈鸿道案件。随后,广州检察院出面辟谣称“终止侦查”属笔误,该案实际应为“中止侦查”。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林维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通缉或者通过司法互助方式,合理解决管辖问题,缉拿归案。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彬也认为,目前该案并未终结,既然陈鸿道已潜逃境外,应当发布通缉令,甚至需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刑法专家韩友谊也向《法人》记者表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面对国家利益和自我利益的冲突,如果没有有效透明的监督机制,是难以舍个体就国家的。

  韩友谊认为,这一事件体现出,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关于市场经济的立法已经存在缺陷。可以预见的是,如果不加快立法进度,立法缺陷,类似“王老吉”商标这样的争议就不会停止。

  “从现有资料来看,鸿道集团应该成立单位行贿罪,依法应被判处罚金。”韩友谊认为,陈鸿道如果是以单位名义,为鸿道集团的加多宝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李益民行贿,加多宝公司会成立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就该案相关细节,《法人》记者按照加多宝网站上采访申请的规定,向加多宝提交了《加多宝集团媒体采访及问询表》,但截至发稿,未得到任何回应。

  持久战

  除在仲裁机构和法庭上的交锋之外,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在市场上的厮杀更为“血光冲天”。

  在本案仲裁之前,加多宝已经推出了自己的“加多宝正宗凉茶”,去“王老吉”化早已在加多宝议事日程之内。随后,广药集团也正式推出自己的红罐装王老吉。

  “一个拥有品牌优势,一个拥有终端、渠道优势。两者交锋,是一场持久战。”营销专家张冰对《法人》记者说。但对于王老吉的未来,张冰认为,广药机制、人才、战略、营销等各方面都要换脑袋,否则就是有再好的品牌,也不可能达到目标。

  在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从事营销工作的陈小姐告诉《法人》记者,据她了解,广药的营销人员还是十分短缺,相关员工并不能马上到位,很多项目也未能如期进行。

  此外,《法人》记者走访了沃尔玛、好又多等超市,暂未发现广药新装“王老吉”的上架销售。与其相比,加多宝凉茶在货架上十分醒目,超市销售人员表示,广药王老吉应该很快就会上架。

  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的中国凉茶市场200亿市场份额中,王老吉品牌占据着约八成江山,第二品牌和其正约10%份额,销售额在20亿上下,而剩下的二线品牌,邓老、潘高寿、廿四味、春和堂、上清饮、白云山(21.30,1.36,6.82%)等则瓜分余下市场,东南亚快消巨头恩尼世去年中也携“香港清热第一品牌”清酷拼抢市场,而广东本土的黄振龙和徐其修则主攻店铺渠道。

  那么,对于凉茶行业,至于两者相争,其它品牌,或者是新产品是否会“兴风作浪”,颠覆凉茶行业竞争格局呢?这是否会导致毁灭了王老吉这个品牌本身?

  记者了解到,就近两月的情况看,凉茶行业小举措不断。二线品牌邓老凉茶推出新包装,实行“加盟凉茶铺+饮料成品大流通渠道”,甚至筹划借力合生创展朱氏家族的上百个楼盘,直接向业主售出。有业内人士透露,黄振龙凉茶如今推出新品桑菊饮及苦瓜茶。如今黄振龙凉茶目前在广东省内已有千余家店铺,未来以每年不少于200家店铺数量扩张,现在已设计瓶装产品。

  但营销专家张冰表示,王老吉品牌是一面旗帜,如今品牌几乎已经成为意识形态,尽管广告密集轰炸,但其它品牌不是那么容易取代,更何况王老吉本来占有的市场份额那么庞大。但能不能经营好,是对广药的重大考验。

  吴汉东

  法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本刊顾问委员会委员,本栏目特邀主持人;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6年5月26日下午,与郑成思教授一起应邀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讲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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