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重要情况通报

中国酒业新闻网  作者: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时间:2011-4-2

各会员单位和各有关酒厂:

3月31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领导邀请发改委价格检查司、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有关领导,紧急约谈我协会、酿酒工业协会及华润、青岛、燕京、百威四大啤酒集团领导。在了解啤酒行业近期涨价情况及未来动态后,价格司领导介绍了当前我国的价格形势,指出我国今年物价上涨压力较大,社会通胀预期较强。中央明确提出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价格司领导对啤酒企业受成本上升较多,适当提高部份产品价格表示理解,对成本变化不大但价格轮番上涨的白酒行业,在当前形势下不妥当的定价行为提出了批评。

发改委价格司的领导对我们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包括经济和社会形势,以及通胀预期可能带来的问题的严重性,充分认识管理好通胀预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性。

二、正确认识保持物价稳定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当然包括我们每个企业和行业组织。

三、充分认识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相关性,国家经济和社会不稳定,企业必然难以长久生存发展。

四、充分认识企业行使自主定价权一定要服从国家大局。

五、协会和企业一定要配合政府做好稳定价格的工作。要做到1、保证市场供应,不能人为制造短缺;2、共同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一定不能搭车跟风涨价;3、确实需要调价一定要和协会、政府沟通,不集中搭车涨价,不超过成本上升合理幅度涨价,不提前散布涨价信息,更不能串通涨价。近期,尤其是上半年必须保持价格稳定。

4月2日上午发改委价格司再次会同发改委经贸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约请十七家协会负责人,召开了重要消费品行业协会座谈会。再次阐明了目前的形势及党和国家对保持稳定的重视。

我们认为,发改委价格司领导提出的要求,代表了国家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充分说明了保持物价稳定对现阶段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必须引起每个协会和生产、流通企业最高领导的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直接部署。按照政府的要求做好检查落实。

黄酒、葡萄酒行业也必须充分认识此事的重要性,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

31日下午我们已与茅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剑南春、水井坊、汾酒等企业的高层领导进行了沟通,他们均表示坚决支持拥护政府决策,态度十分积极,充分反映了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各地协会和酒厂要加强对经销商的指导和约束,经销商也要自觉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共同防止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们更加希望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行业的龙头企业能够站出来,以适当的方式公开表达近期不调价和保持市场稳定的意向,做好与媒体的沟通配合,在这个时候更加积极地发挥行业龙头的重要作用。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2011年4月2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78b4ee01018azw.html

没有评论: